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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消协公布侵权事件 警示行业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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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费者协会以提升消费维权意识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着眼点,从侵权的广泛性、数额的重大性、范围的普遍性、情节的严重性等多个方面分析对比,评出全州2011年度五大消费侵权事件并于近日公布,警示行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西州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1年五大消费侵权事件,一是格尔木移动公司在用户不知情也未尊重个人意愿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擅自以“赠送彩铃”的方式向广大用户暗收费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权;二是德令哈集中供热站在价格上调未正式批复的情况下,提前按照拟调价格收取取暖费,造成多收5个月的违规提价款,既违反了价格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三是电信公司违背“订制包月类短信需用户二次确认”的原则,在用户未订制也未确认的情况下,于2011年10月开始擅自为海西广大电信用户和格尔木广大电信用户强制开通天气预报短信服务,并收取费用,既违反了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四是青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德令哈部分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11年1月21日前交房,而在履约过程中2011年7月底才通知验房,造成延迟交房180天以上,损害了部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五是德令哈市大部分餐馆在餐费以外向顾客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作者:卢海 王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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