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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事故处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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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文静)针对近年来渔船安全事故不断,农业部昨天发布消息,即日起公开征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今后水上安全事故拟分四级,10人以上死亡失踪事件要上报国务院。

  此次意见稿规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及相关海区渔政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事故上报至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可以越级上报。

  意见稿指出,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原则上应当自接到事故报告之日起60日内制作完成调查报告。未经授权,调查人员不得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作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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