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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在南昌召开。
大江网讯 淦勇、记者尹坤报道:“至2011年,江西省已建立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8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国家级2个。”4月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上获悉,《江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到2020年,江西将建立8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其中国家级30个、省级30个,各设区市根据情况建立至少1-2个。
已建成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据介绍,2011年,江西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0.34万人,比2010年增长38.34万人,增长13.6%;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5.45万人,比2010年增长8.45万人,增长14.8%。高技能人才总量迅速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已建成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其中8个为国家级示范基地,去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国家级2个。到2020年底前,江西省将建成8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30个、省级30个,各设区市根据情况建立至少1-2个。同时还将建立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十二五”新增高技能人才60万
《规划》明确规定,到2015年,江西省力争全省高技能人才增加60万人,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415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12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9%左右。到202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460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14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4%左右(见附件1)。同时,“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省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也已明确(见附件2)。
高技能人才可优先享受政治待遇
《规划》提出,高技能人才可优先享受部分政治待遇,如优先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等。对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参照享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保健待遇。
引导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薪酬、福利、培训、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鼓励企业对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本企业的首席技师、省级优秀高技能人才、省级技术能手给予特殊岗位津贴,支持企业按规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
此外,对从省外引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符合江西省重大产业发展需求,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高技能人才,在安家费补助、户口迁移、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政策。引导高技能人才有效培养与合理流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完善适用于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