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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1美元 甘肃天水男子获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8: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甘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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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甘肃网讯 何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砸坏住户张某家的门锁,进院入室盗得钱包一个,可当他打开钱包后发现,里面仅装了1美元。随后,还未脱身的何某就被抓住。近日,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已过不惑之年的天水市秦州区的何某,因犯盗窃罪已两次入狱。2009年6月,何某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何某不思悔改,仍重操旧业。2011年10月10日下午3时,何某从天水市秦州区窜至麦积区花牛镇阳坡村准备实施盗窃,在经过踩点后,何某发现阳坡村张某家大门紧锁,家中没有人。随后,何某用砖头砸坏张某家的门锁,进院入室,在张某家的柜子中盗得红色钱包一个,本以为有“大收获”,可当何某打开钱包后,却看到钱包内只装了1美元。有点泄气的何某正准备再翻翻柜子寻找其他值钱物品时,听见门外有人,惊慌的何某赶紧翻墙逃离,结果被阳坡村村民发现,并将其追赶至村外地里抓住。随后,失主张某报案。后经银行鉴定,何某盗窃的面值为1美元的货币系真币。

  天水市麦积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入户盗窃之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某在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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