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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杰:对以保障房谋利行为加强立法执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4: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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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记者日前了解到,作为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住建部正在抓紧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速度都处在历史最高水平,国务院正试图以定立行政规章的方式对保障性住房谋利空间进行限制,甚至完全清除。这一立法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陈永杰进行分析。

  陈永杰:能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立法本身,立法必须非常明确的规定保障房的对象;要对保障房使用方式明确的规定,比如廉租房除了自己住以外不能去转租,经济适用房除了自己住以外,到了一定时间想出售就必须向国家出售。第二是执法,我们国家这几年立法非常多,但执法面临非常大的问题,各个地方都有很多关于保障房的政策,有些政策规定也比较严格,但从这一二十年保障房的实际执行过程当中钻空子的人非常多。

  我国现在也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基本条件就是人均工资比较高,人均工资比较高就是劳动力成本比较高,但这是一个过程,可能还要几年,因为我们国家这几年尽管工资提升的幅度不小,但人均工资只是世界人均工资的一半,只有当中国的人均工资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的时候,可以说中国的劳动力低成本时代那才是正确的完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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