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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宅基地被占,在格尔木市金峰路街道金北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主人最终获赔155万元。
格尔木市民薛某于2002年8月在金北社区泰东小区获批一宗1600平方米的宅基地,但土地获批后一直闲置未建。2002年至2004年期间,宅基地周边居民李某、马某和韩某家先后对薛某闲置的宅基地进行了瓜分吞并,先后在该片宅基地上建起了自己的房屋。李马韩三家还用铁丝网、土块和围墙等将该片土地“圈”得一干二净,甚至在2006年马某建房时,薛某前往阻止,还差一点与马某打斗起来。为要回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薛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但此事久拖未果。
日前,金峰路街道金北社区调解委员会再次对该宗土地纠纷案进行了调解,薛某先后与李、马、韩三人达成最终协议,被李某所占的1000平方米土地,薛某以95万元转让给李某;被马某所占的200平方米土地,薛某以20万元转让给马某;被韩某所占的400平方米土地,薛某以40万元转让给韩某。至此,此起长达十年之久土地纠纷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薛某获赔155万元。目前,三笔款项均已到薛某手中。(作者:吴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