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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跨省转学须经学籍审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0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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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生跨省转学

  须经学籍审批

  本报讯(记者 王红)本月起,我省高中生办理跨省转学,证明手续须经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同时还需完成网上审批流程。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按照省教育厅发出的《关于普通高中学生跨省转学手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凡办理跨省转学证明手续的,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同时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网上审批流程。

  转出学生须持接收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转出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跨省转学手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办公室出具。

  转入我省的学生须持有转出省(市)教育厅(委)或已由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授权代理的地级市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转入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汇总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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