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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苏州有关部门称,对4月4日太湖船只事故中快艇驾驶员的乙醇含量鉴定报告已出来,其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为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定为酒后驾驶。
据悉,事发当天,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快艇驾驶员风克尔抽取了血液,进行乙醇含量鉴定。
4月4日,风克尔酒后驾驶快艇,从太湖三山岛开往西山岛途中,在前方有两艘船只、且两船间距较小的情况下强行穿越,属严重违章行为。酒后驾驶导致的判断失准,对这一惨痛事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周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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