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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母亲离世,房产归到他人名下,刑释后渴望家庭温暖的王某对此无法接受,他将房产证颁发机构告上法庭。
1996年王某托人交给母亲30万元,让其母购买了位于七里河区一套90余平米的房屋。1999年母亲去世。随后王某因犯罪被判刑9年。2009年,刑释后的王某回到家时发现,那套原本属于母亲的房屋却易了主,房产证上写着弟媳小梅的名字。对此,王某不能接受,他递交诉状,将弟媳告上法庭的同时,也将兰州市房管局列为被告,要求撤销颁发给小梅的房屋所有权证。
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是王某之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后购买的,但在申报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将购房人的名字进行变更,行为不当。兰州市房管局在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申报资料错误,导致颁发错误,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给小梅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