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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缅通讯员黄海强 梁通
本报讯近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中国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重力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申报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开展现场评审工作,截止3月31日,现场评审工作顺利结束。前期阶段,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质监局)已经完成了发布评价细则、编制审核计划、组建专家库、发布申报公告、接受企业申请和材料初审等环节工作。
现场评审期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严格遵循《茂名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组织专家组分成3个现场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现场评审工作体现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科学、公平、公正与公开原则。根据省质监局的推荐并经严格筛选,聘请了9名来自广州、深圳两地的专业性强、素质高且具有丰富政府质量奖评审经验的专家作为茂名市政府质量奖专家组成员。每个评审小组均安排1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审工作。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评审专家严格依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茂名市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要求进行评审,做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三是廉洁自律原则。评审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开展评审工作产生的费用由评委会秘书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支付,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
据了解,政府质量奖是 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茂名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质量工作处于领先地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市政府质量奖每三年评审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原则不超过3家,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一次性奖励20万元。政府质量奖是通过政府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环境质量,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多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对 于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质量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