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红网醴陵4月7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李云才)因别人欠自己朋友钱不还,出于哥们义气,竟与朋友一起持刀将对方砍成轻伤,2012年4月6日,王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25岁的王磊,醴陵市板杉乡人。2012年年初,被害人刘某向王磊的朋友罗理(另案处理已批捕)借了15000元钱,约定一个月后归还,满期后,罗理多次向刘某索债未果。2月12日15时许,罗理通过打听得知刘某在醴陵市王仙镇司徒村一麻将馆打牌,罗理便邀约王磊一起前往向刘某索债,得到王磊的附和。因怕到时候与对方打架,罗理事先准备了一把砍刀,王磊随身携带了一把弹簧刀一同前往。罗理、王磊再次找到刘某索债时,仍遭到对方拒绝,心生怨恨的罗理便持砍刀将刘某的左膝砍伤,并连续在刘某的背部、腰部各砍一刀,王磊用弹簧刀朝刘某的背部捅了两刀,后在他人的劝阻下,二人方才罢手并迅即逃离现场。
经鉴定,刘某所受伤系轻伤。3月27日,潜逃至外地的王磊以为风声已过,返回醴陵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