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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一辆赃车大巴被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2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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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获的大巴。记者卢斌摄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安徽男子王某,在南京的街头,买了一辆来路不明的电动车,准备通过一辆大巴车,请司机将电动车带回老家。大巴车准备离开时,南京市建邺警方赶到,将大巴车拦了下来。一检查,电动车是被盗车,而这辆大巴车,还因为违规运营,被南京市运政稽查人员扣住。

  昨日上午9点半左右,在南京市怡康街上,一辆河南牌照的大巴车,正在马路边上客。市民吴先生居住在建邺区与雨花台区两区交界处,由于位置较偏,他放在自家院子内的两辆电瓶车被偷了,其中一辆车才买了不到一个月。吴先生十分着急,满城寻找。这不,他来到怡康街的时候,发现有大巴车运电动车,就过去瞧瞧。他发现电动车没有牌照,有人正在往大巴车上搬运一辆电动车。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想到自己被偷的电动车,他报了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大巴车拦下。民警现场检查电动车,发现车辆上有明显的撬动痕迹,初步判断是被盗车,于是将大巴车车主带回调查。

  据大巴车车王表示,电动车是一个在南京打工的老乡托运的,那个老乡丢下车子就走了,他只负责带货,根本没有查验电动车的来源。警察通过大巴车车主,找到了要运电动车的人。此人告诉警察,电动车是在路边,花费500元买的,没有发票也无牌照。害怕被警方查到没收,就不敢在南京街头骑,想托运到老家去,给家里人骑。就找了辆大巴车托运,不想还没有出南京城就被查了。

  随后,电动车车主涉嫌买赃车被警方带走调查,而大巴车涉嫌非法营运被移交给南京市运政管理处调查处理。经过南京市运政管理处调查发现,这辆大巴车有营运资质,营运的项目是包车业务,只能从事团体包车运输,根本不能在路边带客,更不能在路边带货,在南京带散客跑班线也属违规营运。

  南京市运政管理处的陈队长表示,该大巴车因为违规带客,已经处罚多次,但屡教不改。运政管理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车进行重罚,罚款将在3万元以上。

  目前,建邺警方已对买卖被盗车一事展开调查。警方提醒,不要贪便宜买被盗车,一旦构成销赃将受到法律制裁。(记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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