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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余晓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成员的通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由18个增至24个,设省级核应急组织的省份由12个增至16个,中国核应急组织机构和核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6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兼国家核应急办主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王毅韧代表国家核事故应急办作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加强核应急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统一协调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继续完善核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预案体系,大力加强核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核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核应急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核应急科研创新,强化核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培训和演习演练,进一步提高国家防范和处置各类核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
作为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牵头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专设核应急与军工核安全监管司,增加了相关编制,新设国家核安保中心,充实了队伍。
此外,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对国家核应急工作报告、《国家核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