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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王轲报道:打破各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垄断格局,培育“一业多会”良性竞争格局。市致公党党员陈紫芸在近日向市政协提交的信息中建议,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向社会组织放权。
问题:“婆婆”难找无法登记
我国的社会组织,分为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三类。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因循“双重管理”制度,即社会组织需要先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方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接受二者的双重行政管理。如果没有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这个“婆婆”,就意味着无法登记。
陈紫芸认为,在现行双重管理体制下,很多社会组织难以获得合法身份。由于没有放宽准入门槛,长期以来各行业协会、商会形成了“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这使得很多行业协会养尊处优,不思进取,功能发挥十分有限。”她认为可以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形成竞争机制。不过要防止行业协会、商会过于泛滥,引起行业的非良性竞争,耗费社会资源。
佛科院教授张喜平也表示,双重管理体制一方面让很多社会组织因为身份问题,而无法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对政府的监管能力是个大考验。他说,由于每个行业中企业的发展状况是不平衡的,利益诉求也多元,一个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无法代表整个行业、企业的利益。
建议:引导“一业多会”良性竞争
“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是改革的一项核心举措。”张喜平认为,由于资源有限,很多公共服务无法完全依靠政府完成。而如果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向社会组织放权,比如成立更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能够协调利益的分配,同时也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缺位,扩大社会参与。但“不能让这些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利益对立起来,这需要很好的制度设计,可以采取第三方监管的方式。”
而陈紫芸认为,政府可通过扶持政策和监管结合的方式引导“一业多会”的良性竞争。“比如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过程中,对有不同组织优势和经营特色的同一行业的不同社会组织,鼓励各方开展合作。”
陈紫芸说,还可以进一步细化行业的分类标准,以避免社会组织功能的过度交叉。此外,要建立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那些公信力差、管理混乱、效率不高的社会组织。这样,既能有效防止社会组织的垄断和缺乏效率,也能有效避免其过度竞争,最后形成项目服务模式清晰、市场认同、覆盖率高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