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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宜过分渲染“男女生不得独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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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一个男孩子打进本报热线96068,说了一件他不太能想明白的事:“3月28日,长河高级中学给高二年级开了年级大会,会上制定了几条规矩。我给你们说几条,有一条规定,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还有两条是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男女生不得成对单独出现在校园里。” (《钱江晚报》4月5日)

  “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的规定如果是真的话,那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可就有笑话看了,难道同学一同走路还要拿个尺子好好量量?显然不太现实。学校的初衷也并非如此,他们也深知这一点,只是要求学生注意,而单单拿出来“男女生不得独处”,则就会给旁人造成错觉:学校是残酷的,学生是没有自由的。属于过分解读。

  搁在平常的逻辑都解释不通,学校再不精明也不会傻到这个份上。“学生误解成男女生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这点,我是这么说的——有专家说,男女生交往的最好距离是大于等于50厘米,不得小于50厘米。”校领导的原话应该是这样的,稍加思索就发现,类似的规定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不得小于50厘米”只是个例子,或者说是打比方,属于文学上的修辞手法,不能当真,如果非得说这是学校的硬性规定,那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学校的言论自由或者管理学生权利呢?

  关于学校和学生历来都是热议的焦点,特别是牵涉到学校对学生制定的某些规章的时候,很多人更是愈加敏感,只要一出规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指责学校一番,说什么“妨碍学生自由”、“剥夺孩子某种权利”的话。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学校的确存在不合理的规定,但那只是少数,如果学校制定些让家长、学生、社会都暴怒的规定,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所以,我们在肯定学生有各种自由的同时,也应该给学校管理学生的权利。

  最近有一则新闻:一名老师因为向迟到或缺勤的学生收罚款而备受争议,瞬间,该老师就背负了很大的舆论压力,有理由相信,这种压力的发出者本意是好的,想让老师好好教学生。而他们忽略了一点,学生的迟到或缺勤为什么在重罚之下屡屡发生呢?如果学生好好的上课,老师自然也没有任何的理由罚款。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过分的渲染老师罚款,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有时候还会使其更加复杂化。

  “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只是打比方,不是规定,过分渲染,只会增加更多的口舌之争,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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