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获悉:发生于3月2日的绵阳游仙区“飞越通讯手机店”打砸事件已成功告破,涉案的7名罪犯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处置不力的两位派出所副所长被免职,给予记大过处分。
3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李某(女)到位于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65号附9号的“飞越通讯手机店”补办手机卡,因收费问题与店家赵某发生口角和推搡,李某被推出店外,李某便打电话给丈夫申某(游仙区某养殖合作社的经营者)要其帮忙出气。申某即邀约其好友张某、曾某、米某、陈某等7人分乘曾某和申某驾驶的“路虎”车前往“飞越通讯手机店”实施打砸。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归案,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已执行逮捕,另2人已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对网传视频中出现的两名民警,经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王某、文某从申某打给的电话中获知申某因妻子在“飞越通讯手机店”与店主发生纠纷而要前往讨说法,担心事情闹大前往劝阻。但因到达现场后,采取措施不果断,处置不力,未按规定及时报警,事后未能有效控制打砸嫌疑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游仙区公安分局决定免去王某副所长、中队长职务;免去文某副所长职务。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二)项之规定,给予王某、文某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