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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4月6日讯 记者5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将在5月上旬举行江苏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9名,另设替补2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省有关部门参加人5名;省消费者协会1名。设立旁听席6个。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委托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旁听人员也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可在4月9日至4月13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省物价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也可以在江苏省物价局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省物价局,此外还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
附: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物价局拟于2012年5月上旬举行江苏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9名(另设替补2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省有关部门参加人5名;省消费者协会1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6个。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等的产生方式
1.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委托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 经营者、省有关部门、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我局聘请。
3.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4. 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