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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出现问题 中介是否要负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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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姐来电问: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但不了解购房程序,我想知道在中介签约,如果房子产权有问题,或者卖方是骗子,钱给骗走了,中介是不是要负责?如果房子质量方面有问题呢?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崔莹律师:中介公司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交易信息,促成交易。中介公司有义务对卖方的产权和身份情况进行核查,但这种核查只需要尽合理谨慎义务即可。比如交易前中介公司应当到房管局核实房屋权属人姓名,权利限制情况,并如实向买方披露。对于禁止交易的房屋,中介公司不能提供居间服务。

  如果卖方所持的产权证、身份证件或授权公证书是伪造的,中介公司就不一定有能力识别。这种情况就是王小姐所说的“卖方是骗子”。“卖方是骗子的情形”,只有到房管局递件时才可能被发现。事实上,骗子在递件之前就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之前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三方合同时,就已经开始交定金或首期款,所以这部分款项是有一定风险的。

  如果出现卖方骗走定金或首期款的情形,买方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刑事案件,买方自己也不能识别卖方是否骗子,所以也不能对中介公司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如果房管局登记的交易房屋的产权人与卖方的身份情况完全不符,中介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至于房屋质量问题,应由买方自己去判断,中介公司不承担这方面的责任。买方可以在合同中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约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在选房、购房以及交房时有关于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弄不明白,可致电0791―86849025或者登录江南都市网房产频道(house.jnds.com.cn)咨询。本报房地产事业部记者将帮你请教专家、律师和专业人士为你解答。文/记者廖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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