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宁新春
近日,两则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广东东莞一名保安用了一个多小时把一名困于悬崖上的小伙子救下来,其后希望小伙子对其说声“谢谢”而不得;另有一名清洁工捡到一部昂贵手机后想要200元报酬,失主有怨言。
两位助人者助人后,一个求精神之肯定,一个求物质之奖励,看似有求,实则无非是要求对其助人行为表示认同。这似乎与我们要求的做好事不留名有违,但历史证明,做好事者哪怕是雷锋,依然会在日记本上留下一笔,作为自己精神财富之增值、人格魅力的成长点。雷锋助人,何尝没有得到别人的感谢,获得的精神愉悦又岂是区区钞票能计?
对助人者如何奖励,广州曾有探索,就拿失物归还来说,就规定了要以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助人者,以奖励其善行;东莞当地就有见义勇为基金,专门用于奖励见义勇为者,这并非以金钱衡量其助人价值,而是善行需要鼓励提倡,以形成风气。
然而,矛盾也就存在于此。当前社会对给予见义勇为者重奖并无异议,可对于捡到东西的人主张的报酬,往往就很不痛快。个中原因还是传统道德观念使然。在当前的道德语境下,强行以古代路不拾遗的标准来衡量、要求公众,无异于缘木求鱼。
让助人者获得物质及精神的回报,为世界多数国家接受,可谓通行的规则。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对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予以支持,这是主张物质的利益。从精神层面讲,助人者更应获得深深的敬意,日本人的深鞠躬想来对中国公众而言并不陌生。
可见,清洁工求经济奖赏,保安盼精神肯定,都是人之常情,只要不过度,都应该予以满足。不仅要满足,更应给予表彰。否则,保安难免心凉,势必转变为别人苦难的看客;清洁工也许只限于清扫自家门前雪,无视他人财物之损失。
当我们执意于用传统道德要求他人,强迫助人者无限高尚时,而自身却只知占有、分毫不肯付出,真正行的是律人严而待己宽的准则,其危害,恐怕不仅无助于社会道德的重建,更将加速道德之滑坡。从这个意义讲,肯定善行,哪怕是滴水之恩情都是一项行善;奖励善行,哪怕是区区一声“谢谢”,都是对这个社会负责,都是推动道德之光照进现实的伟大努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