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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6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一对来沪经商的70后小夫妻,一口气在上海买下了两套别墅,房价总额1800万余元。不想,在付了150万元首付款后,他们却因为无力支付后续房款,而被房产商追究巨额违约金。日前,经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这对小夫妻不仅要和两套别墅说“拜拜”,还得支付170余万元的违约赔偿。
小李夫妇从福建来上海经商,两人以各自名义,分别在嘉定区某楼盘买下了近300平方米的别墅,房价分别为770万余元及1030万余元。签约时,夫妻俩共支付开发商首付款150万元,并约定剩余房款将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1个月后,两人并没能拿出剩余的1600多万元房款。于是,开发商和两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清剩余房款,若违约则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而后,两人没能按照补充协议将房款付清。
在日前的二审中,法院根据双方履约情况和小李夫妇的违约过错程度,其违约金的数额应当调低为别墅款总价的10%。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小李夫妇的购房合同,同时他们还需向开发商支付170余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