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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店主借厕所用惹出纠纷 调解员让换位思考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综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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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志杰 实习生 单媛媛)因为内急,长沙太平街一商铺的店主王某去附近商场里上厕所,可商场的负责人李某却偏不准他进,两人争吵推搡着闹到了派出所。

  王某和李某的店铺仅隔一条2米宽的马路,王某的店铺里没有厕所,平时方便都是去李某的商场里。

  令他没料到的是,近日去李某商场上厕所时,他遭到对方的阻挠。李某挡在厕所门口不让他进去:“厕所是我们的,上厕所要经过我们同意。”王某没理会,坚持要进去上厕所,双方发生争吵。推搡中,李某摔倒在地,头部受了伤。

  李某很恼怒,当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王某和李某带回所里。

  在派出所调解室里,双方都怒气冲冲。

  “上个厕所方便一下,多大个事啊,为什么不让进?”王某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

  李某也振振有词:“你又不是我们市场的。那么多公厕你不去,老跑我这里上干吗?”

  王某继续说,自己在商场上厕所也不是第一次了,并没对对方造成什么影响,但不知为什么,这次就不让上了。

  李某摸着受伤的额头说,上厕所可以,但也该先打个招呼,更不应该动手打人。

  “我没有打人!你自己摔到地上的!”双方你一句我一句,火药味很浓。

  派出所调解员吴志强在他们的争吵中,把事情了解了个大概。

  见双方怨气消了点,吴志强心平气和地对王某说:“我知道,人有三急,你去上个厕所,也是可以理解的。”王某点头,但吴志强紧接着话锋一转:“但厕所是人家的,你借东西,也要事先征得人家的同意。”

  王某嘟哝了一句:“用个厕所,又不是什么大事情。”“你觉得不是大事,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有人跑到你家里,什么话也不说,拿你家的杯子倒水喝,你会有意见不?”吴志强说。王某低着头不做声。

  李某提出,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将道歉书贴在商场,还要赔偿医药费。

  王某表示愿意赔钱,“但要我当众道歉,那不可能。”

  吴志强拍拍李某的肩膀说:“这是你们两人的事情,如果放到公共场合去道歉,不太合适……人都是要面子的,你就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吧。”吴志强又补了一句。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补偿李某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400元,王某当面向李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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