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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淦通讯员王黎明、邓敏报道:由于配员不足和租借证书的违法行为,日前高明海事处对“致远××”船给予2万元的严厉处罚。
据了解,3月29日,高明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例行巡查时,发现停靠在腾信码头“致远××”船没有办理进港签证,于是登船实施检查,发现该船GMDSS操作员王某证书相片与船员长相不符,执法人员察觉到该船可能存在冒用证书的嫌疑。
为防止打草惊蛇,海事人员告知船长该船进港超过24小时没有办理签证,海事部门将对该船不按规定办理签证的违章行为进一步调查,随后迅速通知海事公安协助处理。在海事和海事公安的强大压力下,该船船长、冒名证书者、公司业务主管、公司总经理先后主动承认了违法事实。
据悉,“致远××”船舶经营人3月1日开始营运该船舶,但未为该船配备GMDSS操作员,为应付海事部门检查,通过宁波××公司租借了王××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放在船上,用于办理各项业务。当天海事部门登船检查时,该船临时安排在船上办理业务的杨××冒名顶替,结果没有逃过海事执法人员“火眼金睛”,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