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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记者曾永联)4月1日,南宁市8个经济较发达城区、开发区与4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联姻”,分别签订对口帮扶协议。
据了解,今年,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青秀区和经开区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马山县结成帮扶对子,西乡塘区和高新区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隆安县结成帮扶对子,兴宁区和江南区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林县结成帮扶对子,一定5年,每个城区、开发区每年帮扶结对贫困县500万元以上。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和市相思湖新区与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邕宁区结成帮扶对子,一定五年,每个开发区每年帮扶结对贫困区250万元以上。
按照协议,帮扶资金50%用于扶持结对帮扶贫困村修建通屯硬化道路项目,其余50%用于扶持贫困村农户发展扶贫产业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