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天山网讯(记者李行报道)2012年新疆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从2012年起,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年底前都要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这是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自治区今年将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在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的同时,重申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加强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堵塞公有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庆典、研讨、论坛等活动也要严格控制和规范。
自治区还规定,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要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报送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针对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自治区要求,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出台政策,对违反津贴补贴管理规定、违规发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