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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清明节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景泰县公安消防大队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首次实现“零火灾”,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3月31日,景泰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清明节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进行部署。全县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打响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战。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景泰大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警动员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3月30日至4月4日,景泰大队共派出了5个检查组,深入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清明节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大队及各公安派出所重点加强了对森林、群众祭祀、扫墓活动地点和区域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严格执勤战备秩序。清明节期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支队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非警务外出,加强大、中队干部值班力量,及时调整、充实了一线执勤力量,完善了灭火救援力量调动方案,加强了执勤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了车辆油、水、电、灭火剂充足,随车器材数量充足、完整好用。同时,大队还加强对各祭祀扫墓场所的灭火熟悉演练,使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讯员 张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