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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起诉购房者要求履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2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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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谢春华)房价下跌引起的不可测因素开始发酵。镇海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三起由宁波镇海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公司)提起的诉讼,被告为三位购房者,起因是他们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向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付清购房款。维科公司在起诉中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陈先生是被维科公司起诉的三个被告之一。去年9月5日,原告与陈先生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3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陈先生选择的付款方式为,在签约时先支付50余万元,其余80多万元房款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双方同时约定,陈先生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即向银行提供有效申请资料,办理按揭手续。但此后陈先生并未履行合同约定,为此,维科公司今年元旦后三次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敦促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但被告未予理会。

  另外两起案件的情况基本相同,涉及金额分别为62万元和66万元。

  三被告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又拖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主要原因是该楼盘的价格在近期有所下跌,因此觉得吃了亏。在本市的一家网站上,购房者发贴称:维科公司对房产的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他们声明只有开盘第一天才能获得优惠,但实际上这种所谓的优惠一直存在。维科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开盘当天曾口头承诺保证楼盘不降价,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此外,他们还对维科公司春节前后向他们寄发律师函表示不满,称这让他们不能好好过年。

  购房者还表示,他们之所以不愿按揭付款,是要抗议维科“这种欺诈客户,诱骗客户入局的手段”。因为他们“集体不按揭,维科就告了其中三位业主”,维科公司的目的是想“杀鸡给猴看。”但他们也承认,在这场官司中,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此外,购房者们建了QQ群,以讨论如何应对维科公司的起诉。

  维科公司的徐先生日前表示,购房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现在购房户不愿履行协议,他们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有同样情况的购房者有几十个,他们有可能成为维科公司今后的起诉对象。镇海法院将于4月下旬正式开庭审理这些案件。

  作者:董小军 谢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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