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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4月3日电 4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学校招生宣传行为,江西省规定,本省民办高校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外省民办高校拟在江西省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含糊其辞或夸大其词,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
据悉,今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时间从现在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此后不再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