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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第二次珠江禁渔期从4月1日中午12点整起实施,至6月1日12点整结束,为期两个月。各地按照计划,于今日中午12时起全面进入珠江禁渔期。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珠江流域禁渔工作,总队于3月23日向珠江禁渔各有关支队发文《关于做好2012年珠江禁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下发了禁渔宣传资料如《2012年珠江禁渔工作手册》五百本、《致渔民朋友的公开信》一万多张、《养护水生生物,共建美好珠江》五百本、《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海报三千多张,要求各有关市扎实做好珠江禁渔准备工作。省局统一部署,于4月1日前派出了两个工作组,对各地禁渔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第一组由省总队刘凯军副总队长带队检查了惠州市和河源市,第二组由省局渔业与远洋捕捞处梁宁调研员带队检查了韶关市和清远市。我省珠江流域应禁渔渔船共9333艘,功率共78063.9千瓦,涉及渔民22664人。截止2012年4月1日1200时,全省13个地级以上市共回港禁渔渔船9333艘。在232个停泊点停泊,所有渔船100%在指定水域停泊禁渔。
(南方网编辑: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