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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31日讯 (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胡娜 陈松松)夫妻搭档非法出版刊物,获利千万元。昨天上午,这起位列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011“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的案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3年6月20日,符某违反国家出版管理规定,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开始代理其伯父成立的香港中华临床医学会名下的《中华医学护理杂志》、《中国教育教学杂志》等非法期刊。2003年8月之后,符某又相继成立多家公司,专门从事非法期刊经营活动。期间招聘被告人符某某为公司经理,负责管理其他员工,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他们通过假冒、伪造国内各省市刊号,共编印了《中华医学护理杂志》、《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中华护士》、《中国教育科研》、《中国高教探讨杂志》、《中国临床医学月刊》等十余种非法出版物,利用非法期刊组稿刊发论文收取版面费。
2008年,被告人郭某在明知符某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伙同符某等人经营非法期刊,负责维修公司电脑和公司网页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此外,自2007年4月起,被告人符某、郭某先后以杰沐公司、福瑞祥公司的名义,与云南现代物业杂志社签订合作协议,从事《现代经济》、《现代科技》杂志的宣传、组稿、收取版面费、印刷等非法经营活动。
三名被告人都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他们瞅准卫生和教育领域有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的强烈需求,创办了十多种非法报刊。庭审时,被告人郭某、符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经过海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在海南省文体厅、公安厅的高度重视下,海口警方历经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去年2月中旬在海口成功侦破该案,现场查获非法期刊24种2万余册、假公章93枚。
经查,自2008年1月至案发,以郭某、符某夫妇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出版《中国教育研究》等期刊,共收取投稿人“版面费”2.2万余笔,违法所得高达1060万余元,案件涉及20多个省区市。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