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市民江先生反映:日前他到市南区一家超市购物,进超市时提着一袋子书,超市工作人员要求他必须“封包”后方可进入,而且购物之后,出口处还有工作人员把关,需要查验购物小票并盖章后方可出门。他认为超市的行为明显是不尊重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本报友情提示:
根据江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南区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目前并不存在该问题,但在宁夏路上的一家超市,记者发现,确实还部分存在类似现象。在这家超市入口处,如果顾客所拿物品很多,或者提包过大,入口处的工作人员会将该物品进行“封包”处理,顾客方可进入;在超市出口处,记者看到两名工作人员站在门禁外,随时对推着购物车出门的顾客索要发票,并对购物小票进行盖章查验,虽然这种行为不是强制性的,依然还是让许多顾客非常不满。针对超市的这些“服务”措施,市消保委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超市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等行为涉嫌侵权,属于霸王规定。
据了解,早在2006年,国家消协就对该行为进行了通报,并对超市的此类行为进行了规范。超市强制封包和查验购物小票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也违反了我国《消法》相关规定。超市强行封包行为还涉嫌剥夺消费者在超市内对自己所有财物的使用权,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同时,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就意味着已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超市在消费者付款后再设立一个强制查验小票的环节,其行为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都是超出正常经营范畴允许的 “违规动作”,应该立即停止。
那么超市如何保障卖场内的物品不被人钻空子以“带包形式”而顺走呢?青岛诚功律师事务所的杨联迎律师表示,超市的开架式售货方式虽然成本低利润高,但确实存在着更易被盗窃的风险。在保障自身权益方面,商家确实可以采取合法手段,但必须以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必要前提。他认为,超市经营者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科技等技术来降低经营风险,以这种蔑视消费者人格尊严和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方式来降低风险,显然有规避自身责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