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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公安文化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19: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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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刘晓楠记者赵联洗)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后,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工作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大力发展和繁荣吉林公安文化事业,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2012年“吉林省公安文化年”活动。

  公安文化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文化组织。全省各市(州)公安局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县(市)公安局成立公安文联;各市(州)公安局及有条件的县(市)公安局组建业余文艺演出团体;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摄影、美术、书法、诗歌、篮球、乒乓球、足球、台球、象棋等各类文艺、体育协会组织;县级公安机关及有条件的基层所队相应成立各类文化活动俱乐部、兴趣小组。

  多层面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吉林警察学院负责开展“公安重点工作创新理论研究”重大科研课题;省警察协会负责开展“公安文化理论体系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举办第三届“吉林警务论坛”,开展专项公安理论研究;举办“公安文化建设理论研究”专题征文等。

  加强公安文化阵地建设。省公安厅加速筹建吉林省警察博物馆;各市(州)公安局及有条件的县(市)公安局筹建公安陈列室和文化活动场馆;基层所队建立完善荣誉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各市(州)公安局建立“警营文化网站”。

  大力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各市(州)公安局举办警察文化节、文艺汇演、阅警式及全警运动会;县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组织基层民警广泛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比赛、展览活动及各类体育、警体竞技比赛活动;加强公安院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全省性大型公安文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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