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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社工卢金艳:“我们要向大家证明专业社会组织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1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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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3月31日电(记者 王珏玢)“民政局刚刚主动联系我们,向我们介绍申请扶持资金的办法,这真是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啊。”27岁的卢金艳是服务流动人口的民间社会工作机构“南京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里一名专业社工,工作5年,她一直在为社工机构的“生计”发愁。

  “在国外社工行业已经发展上百年了,有一套完整的运作体系。但是国内的民间专业社工还普遍在‘贫困线’上挣扎。”卢金艳告诉记者,前不久在和一个养老机构的负责人交流时了解到,他们的专职社工人员工资才1000多元,这样微薄的薪酬在行业里极为普遍,是造成社工行业人员流失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大多数人不了解我们的工作。”卢金艳对记者说,“刚到南京时我们去社区里调研,街坊们经常问我们跟居委会有什么区别;很多人没听说过社工这个职业,甚至怀疑我们是在传销。”

  “工作都没被承认,谁来为我们‘从业人员’的工作买单呢?”卢金艳说,“一些民办机构往往出现‘揭不开锅’的情况,一边做着服务,一边为找钱发愁,有时资助方还明确表示资助经费不包括人员工资。”

  2011年11月,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就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评价和激励工作作出规划,这是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文件中专门指出要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水平。

  “虽然很多具体问题还是存在,但是这个文件一下子让我们有了信心,因为我们专业社工的身份和价值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卢金艳说。

  前不久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这不,民政部门已经给我们下发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项目的实施方案,邀请我们积极申报。我们也要向大家证明专业社会组织的价值,让老百姓一步步接受我们的工作。”卢金艳说。

责任编辑:尤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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