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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保险可转外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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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近日制定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在市内转移接续,并可转到外地。参保人员迁居外埠,外埠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外埠经办机构接收函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经办机构,将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经办机构基金账户并记账。规程从4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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