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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建筑垃圾?罚款5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2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梅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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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一男子正在梅江区学子大道路边倾倒建筑废料时,被巡逻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抓获处以500元罚款。

  该男子表示,废料是装修房屋后留下的,因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于是怀着侥幸心理想扔到这里。经执法人员耐心教育,该男子对他的违规行为深表懊悔,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应到市区余泥渣土管理处申请核准后,到指定地点倾倒;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将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钟智跃 曾仕谦 钟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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