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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马彦)4月1日起,深圳警务机制进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社会面巡逻防控勤务新模式,全警上路,防控为本,巡逻成为深圳公安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市公安局昨日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表示,这次改革,是在2006年以来派出所勤务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实行的一次重要调整和根本性变革,深圳警队学习借鉴海外大型城市特别是香港的先进经验,着眼于建立“主动、先发”的现代警务机制。市公安局确立了四项基本管理原则,落实新型警务机制:一是坚持“防控为本”,巡逻防控是派出所的基本勤务方式,通过巡逻防控来减少发案;二是坚持“全警上路”,巡逻是公安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派出所民警、交警等是巡逻主力,机关民警轮流到基层参加巡逻;三是坚持“警情主导”,按照“信息主导警务”、“警情主导勤务”的要求部署巡逻警力,重点设防动态布警;四是坚持“责任到人”,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事率和盘查率。
深圳警方目前在全市设置巡段7403条,以徒步(警灯自行车、电瓶车)为主、GPS警车为辅安排警力巡逻。在全市设置防控点8995个,由巡逻人员定点值守。巡逻人员以民警为主,包括保安员、治安员和群防群治力量,根据需要实行全天候巡逻或重点时段控制。巡逻方式以着装公开巡逻为主,在治安复杂、案件高发区域安排便衣警力,打击现行犯罪。
警方表示,4月1日正式运行时,警方将在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警民互动等方面不断调整完善,诚恳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批评,努力实现勤务效能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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