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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庞文彬通讯员韩文华、禅捕报道:乘坐城巴却发现车已驶过目的站点,乘客傅某要求下车被拒后,强行拉扯方向盘导致城巴失控撞上路基,然后踢烂车窗跳窗逃离。昨日,傅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现年23岁的傅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佛山打工。3月12日上午,傅某和表弟从顺德客运站搭乘禅运城巴,途经佛山大道季华隧道出口时,傅某发现过站了,于是要求司机停车。由于该处不是城巴停靠站点,司机当即拒绝。岂料傅某突然强行拉住方向盘威胁司机停车,导致城巴失控撞上路基。司机立即拨打110报警,车上乘客群情激奋,纷纷指责傅某。但傅某根本不予理会,坚持要司机开门放他走。
这时,一名交通协管员过来询问情况,并用对讲机通知警察。乘客莫先生表示,傅某眼看警察快来了,于是用脚踢烂座位左边窗户,跳车逃去。
傅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知道很危险,但我只想下去,免得到了别的站还要自己花钱坐回来。”
禅城区检察院认为,傅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依法予以逮捕。检察官指出,傅某为区区一己私利,置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