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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自本月中旬以来,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辖区已连续发生多起针对行人的抢夺案,案值数万元。这段时间,婺城警方加大了对该辖区的巡防力度。
3月25日上午10时许,李小姐在婺城区乾西乡鲍塘菜市场买完菜回家,走到鲍塘路口时,突然有人从后面将其戴在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抢走。“我看到是两个骑摩托车的,我赶紧抓住坐在摩托车后面那人的衣服,但摩托车开得太快,把我甩掉了。”她说,开车的是短头发,30岁左右,中等身材,穿蓝色衣服;坐后面的那个是小平头,30岁左右,偏瘦,穿白格子衬衫;摩托车是黑色的,没有车牌。两人往鲍塘路口北边逃跑。
婺城警方说,从本月中旬至该案发生,新狮派出所辖区已经发生3起抢夺案。3月19日晚9时许,受害人章先生从兰溪门骑电动自行车至迎宾花园小区门口时,看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一名年轻男子坐在车上。当他骑出一段距离后,发觉有人跟在身后,可未等他回头,摩托车从身后超了上来,有人伸手将他放在电动自行车踏板处的手提包抢走。待他反应过来,摩托车已往丹光东路道院塘方向逃跑。章先生的包内有手机和600元现金等财物,共计损失价值5400余元。
另两起抢夺案件,一起为飞车抢夺,另一起为徒步抢夺,作案时间是在晚上9时到凌晨4时之间,受害对象是夜间独行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