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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 黄俪 通讯员 卢明发)随着汛期临近,为进一步强化邕江的管理,确保南宁市防洪安全、水源安全、环境优美,南宁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邕江综合整治的通告》,全面开展邕江综合整治。本次整治范围上游从邕江石埠-三津渡口起,下游至邕江三岸大桥河段,共34公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整治对象包括:违法建(构)筑物;违法采砂、船舶停留、水面养殖、排污、倾倒垃圾、户外广告设置等行为;非公益性建(构)筑物(详见图表)。
按照该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所有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停止和纠正在整治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逾期不纠正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已建的违法建(构)筑物,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整治范围内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依法限期搬迁,将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