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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廉湘民(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学者)
53年前,西藏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1959年3月,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背弃了在西藏成立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诺言,自动放弃了中国国家领导人的责任,在美国中央情报局训练的特工人员的护送下,离开中国去往印度。
西藏社会发展并没有因为达赖喇嘛的离去而止步不前。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成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1959年6月28日,班禅额尔德尼主持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从1959年到1961年两年时间,西藏进行了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在1959年前,以达赖喇嘛为首的、占西藏人口5%的农奴主,占有西藏所有土地、牧场等财产,并拥有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通过这场变革,百万农奴从达赖喇嘛等农奴主的属民,变成为拥有完全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公民,在历史上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牧场,第一次选举产生了西藏各级地方政权。通过这场变革,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历史性地终结,西藏社会政治与宗教彻底分离,宗教退出社会政治领域,回归到精神文化领域。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本制度的政治制度在西藏得到全面落实。这一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
53年过去了。西藏的一切变化,最终都体现在人的变化上。在今天西藏自治区1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民族结构基本不变、藏族人口占90%以上的情况下,西藏人口已经从当年的100万增加到现在的300万,人均预期寿命从1951年的35.5岁延长到67岁。在这里,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民族分裂的行为。人人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西藏社会从50多年前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发展成为政教分离的世俗社会,人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人们自由行使政治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支配。昔日农奴和农奴主以及他们的后代,今天成为政治地位完全平等的国家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与此同时,十四世达赖喇嘛和维护农奴制度的僧俗农奴主,逃到印度后,组织政教合一的流亡政府,推动以西藏独立为目的的政治运动,极力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通过军事袭扰、策动暴力与非暴力活动、组织自焚等手段破坏国内藏区的稳定,走上与三百万西藏人民、六百万藏族人民和十三亿中国人民为敌的道路。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为的是让人们不要忘记西藏历史上曾经有过的那段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记住50年前西藏进行的那场改变历史的社会变革,也是昭告世人:西藏的主人是西藏人民,而不是十四世达赖。(特约撰稿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学者 廉湘民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