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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维华委员:政府部门应成为节约表率
●冯培恩委员:让群众监督“三公”浪费
●任启兴委员:加强遏制浪费的法制建设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自2005年以来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目前各种浪费触目惊心,全国每年浪费的各种食物总量约可养活2.53亿人,相当于粮食总产量的20%左右……“浪费就是犯罪”这句讲了很多年的话如今在全国两会上再次引发委员们的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武维华:政府部门首先应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表率。应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物耗标准体系,重点抓好采暖、空调、照明、供水系统节能改造,加强公车、会议管理;加强政策和法规对消费的引导,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对水、电、气等消费品的使用采取价格累进制,加强价格调控的引导功能;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法规来鼓励消费节能产品和使用节能新技术;加强对住房、汽车、装修等高档消费的政策引导,在政策层面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全社会树立并不断强化节约观念,旗帜鲜明地反对浪费;下大力气解决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问题,建立完善有利于节约的体制和机制,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清晰划分公共部门工作人员职业消费与私人消费的界限,建立公正、透明、刚性的预算约束机制,并予以严格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我国应批准建立若干由诚信度较高的民间知名人士牵头的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群众性监督组织,以加强体制外监督作用,“媒体手中的摄像头和话筒有时会比体制内的监督手段更具威慑力”。应当尽快建立遏制公款吃喝的长效机制,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用法律规范官员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任启兴:浪费现象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表明,浪费已成为我国一大普遍而又严重的社会问题。制止浪费既要采取思想观念教育、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必要的手段,更要运用法律武器。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浪费与节约”问题的专题研究,对浪费问题进行会诊:对浪费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原因及其危害做出深刻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反浪费法规,用法律的强制力遏制浪费,推动节约。(廉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