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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方
3月23日,枣庄滕南沙河镇派出所民警捉到一只母狼,当地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定,该狼为一只五岁左右的母狼,而有市民却认为这是他家的宠物狗。26日,动物学专家马金生亲临现场,经过鉴定判断这只所谓的“野狼”实际上确实为哈士奇。
所谓的“母狼”竟然是哈士奇宠物狗,这的确有一点儿像是个笑话。但有些网友因此认为,当地警方故弄玄虚,认为原鉴定专家是“砖家”,却显然有些大惊小怪了。
首先,我们不得不强调的一个问题是,这只哈士奇宠物狗,它的确很像狼,无论是从图片还是视频中看,其与狼的表面特征都很像。警察毕竟不是动物学专家,将其误当成狼并不奇怪。退一步说,这样的一条宠物狗,失去了主人的监督,跑在外边,被群众当狼,甚至伤害小孩的情况也并不是没有。就算是狗,也应该抓起来。
其次,抓获这只“母狼”,是在当地发生多起狼害,多人受伤甚至多人死亡的情况下的。就算当地警方有点儿草木皆兵,把很像狼的狗,当成狼抓了起来,也不过是一个善意的误会。毕竟在关键时刻,保证人们群众的生命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
有网友撰文认为,如果进一步做DNA鉴定,确认“母狼”为宠物狗,那么“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砖家’和警方只得暂时‘夹着尾巴’做人,变得哑口无言。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砖家’和警方同时会不遗余力寻找比DNA鉴定更为科学的鉴定,说不定 ‘DNB’、‘DNC’等之类的‘科学理论’就会问世”(见3月27日齐鲁网)。甚至有网友认为,把狼当狗,完全就是“华南虎后遗症”。
很显然,这样的猜测背后有着明显恶意。事实上对于当地警方和专家来说,其未必没有坦然承认错误的态度,没有接受批评与质疑的雅量。如果专家鉴定和权威技术鉴定证明了这只“母狼”是狗,当地警方和相关专家承认失误也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又何需“夹着尾巴”做人,何需哑口无言?
在寻求事实真相之时,网友和评论人士,不应该忘记了当地警方和相关专家的善意,不应该忘记了他们的付出和努力以及良好的出发点,不能因为一个失误,就一棍子把人打死,不能妄加猜测、随意指责,失去了一个公民,一个评论人士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良知意识。如果实在有劲没处使,倒不妨去反思一下,人与动物该如何和平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