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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 向婧)“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7日上午,璧山县青杠街道梁山村移民新居大院的坝子前,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惠农政策宣传暨警示教育活动吸引了当地60多位村社干部、党员和村民参加,发生在身边的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干部们敲响了警钟。
原青杠街道塘坊村干部黄某、徐某、谭某,三人在协助政府征地和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瞒报原狮子政府果园被征地4.4亩的国有属性,冒领征地补偿款48877元,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9.4亩,领取两年补助款9509元予以私分。因为犯贪污罪,黄某、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惠农资金是‘高压线’,‘碰’了要追责。”璧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万成说,近年来,随着璧山惠农投入的快速增长,资金监管难度相应加大,一些镇街为解决实际困难弥补财政资金不足而违规使用部分惠农资金,还有个别干部利用手中权利或钻政策空子,在种粮直补和蔬菜基地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机补助、农村房屋风貌改造工程等方面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利益。
“财务管理混乱,基层干部法律知识严重匮乏。而村务不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万成说,惠农资金最终面对的是基层群众,发动群众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而保障群众知情权是群众监督的前提。“要通过村社、经销点、镇街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惠农政策、惠农项目、惠农资金以及实施办法以提高群众知晓率,要防止张榜时间不足致农村村务公开‘走过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