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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了不能种地了,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能和城里的退休职工一样,领到‘退休工资’,每月都有55块钱,我和老伴两个人一年就是1300多元呢。”3月6日,庄浪县水洛镇西关村村民张玉明对记者说。
70岁的张玉明和老伴平时的零花钱,以前就是靠在山东打工的儿子一年寄回来的几千元。这一个月55元的“退休金”,听起来数目不多,但在张玉明看来,农村消费低,这笔养老金多少能减轻儿女赡养老人的负担。
“这是党和政府对咱农民的牵心。你想想,现在咱农民看病有合作医疗,养老又有了新农保,真是祖祖辈辈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啊!”说到这,他写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笑容。
在庄浪县,像张玉明这样的老人很多。2010年10月1日,庄浪县被列为国家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后,年满60岁的农民,只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新农保的“阳光”,领上养老金。
为了让更多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照耀的“阳光”,庄浪县从县上紧张的“钱袋子”里,拿出财政资金进行配套补贴。他们按照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了100元到500元5个缴费档次,按最低缴费补贴5元起步,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
庄浪县还专门出台优惠政策,妥善解决了困难人群无力缴费的难题。他们明确规定,对农村计生“两女户”不分缴费档次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县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并将孤身无收入的困难人员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县财政为其代缴100元。
心贴心的政策,实打实的实惠,使庄浪县目前有23.8844万农民参保,参保率达96.5%。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为5.2458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金4727.03万元。
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后,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每年获得中央基础养老金3300多万元,缴费农民每年获得省级、县级财政补助700多万元,农民人均年增加收入102.6元,受益面达到农村人口的61%。
农民享受上这一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城里人才有的待遇,在西关村村支书王贵生看来,这不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也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睦,形成农村敬老爱幼的风气。
王贵生告诉记者,现在农村不少子女外出打工,不在老人身边,有些子女还不孝顺老人,传统的养儿防老方式已难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这笔养老金开始让农民感到老了有“国家”管了,养老能无忧了。
(本报庄浪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