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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蔡鹏举报道 广东省广州市近日出台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城市道路大修后3年内不得再开挖、占道施工须提前10天预告,并通过10种创新管理办法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据悉,广州“拉链路”一度“四面开花”,曾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多条路段曾出现施工不到一个月又再次开挖的情况。《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竣工通车、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交通部门不得批准车行道占用挖掘申请。此外,在法定节假日(除周末外)、广交会、迎春花市等全市性重大公共活动期间,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或将被消除。
《办法》规定,道路围蔽时间在5日以上,或单方向封闭车行道路面,或围蔽占道总长度超过100米又或者需要临时调整路、站点的,必须在施工前10日通过电视台、报纸、电台公开道路施工信息。市民有权对道路开挖工程进行监督,对违规占用、挖掘车行道和人行道的行为,可拨打“96900”交通管理服务热线、“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此外,道路开挖工程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必须要悬挂占用、挖掘许可证,设置施工标牌。
蔡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