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企业要上市,环保没做好,没门。浙江省环保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内容、规程和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家对上市公司核查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通知》要求,企业申请上市或上市企业申请再融资、资产重组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由环保部门出具意见的,环保部门应当对16个方面内容进行上市环保核查。包括:核查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处罚或受到各级环保部门累计罚款不超过10万元,没有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等。
上市企业今后除了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相关环境信息外,必须以环境快报的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可能对上市企业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环保重大事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