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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建 陈航 刘田 报道
本报金乡讯 为切实解决全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等问题,金乡县进一步规范新农合报销程序,实行参合农民在县直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以及村级卫生室发生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可直接报销, “先看病后付费”,报销程序更加简单、便民。
围绕提高参合农民医疗待遇水平,该县不断加大投入,人均补助标准计划从最初的10元提高到240元,门诊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70%,住院最高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80%,住院报销最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8万元,预计2012年增加投入近4000万元。截至2012年2月底,全县新农合共报销9503人次,报销金额1494万元,新农合政策惠农水平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