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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我认为不是毒品,因为为毒品走私当保护伞的人少之又少,因为人们知道沾上毒品不好从自己身上洗干净,怎么也得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为其他各色各样的人当保护伞一般犯不了死罪,即便犯了案也能从中脱身,因为甘当保护伞的人手中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利,既能管得了别人,又能从中牟利,这样的人比较多,铲除起来涉及面广,而且又会有高官为其讲情开脱,所以,我认为这样的保护伞才是我们社会最险恶的毒瘤。
欣闻,羊城晚报3月21日报道,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今年2月21日在山东省两会上披露,备受关注的青岛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为此,我们应当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打黑除恶中打掉“保护伞”鼓掌。国家森说,检察机关坚持打黑必打“伞”,严肃查处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0多名。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人与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沆瀣一气,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坐大成势。可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真是充分认识到了“保护伞”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所以才能在打黑除恶中“命中靶心”,才能取得打黑除恶的成功,才能为民除害,才能为社会铲除毒瘤。
其实,说起保护伞来无处不有,大到毒品犯罪和为黑恶势力冲当保护伞,小到一般的为错误行为说情开拓,只不过人们习惯把它称之为“去找找熟人”,总认为那事是“没多大的事”。久而久之,以小变大,危害社会。正所谓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如果我们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认识到这样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我们一定会减少社会很多的弊病,很多的罪恶。
其实,除了打黑除恶应当排在第一位依法严惩外,眼下应当把食品安全犯罪当作如同打黑除恶一样,去下大力气进行依法整治,依法从快、从严和从重铲除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可以说,如果不把“保护伞”打掉,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我们不是危言耸听,其事实如此。正如山东省检察院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执法者与分子和犯罪组织沆瀣一气,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坐大成势。请允许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平时能够在自己的眼里揉不进沙子,谁时把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哪来的黑恶势力?之所以有黑恶势力,就是这些大大小的“保护伞”制造出来的,我们不打掉“保护伞”行吗?
因此,我们向山东省检察院一样坚决打掉“保护伞”的行动,要再一次鼓掌!打掉“保护伞”不仅是正确选择,而且有一万个打掉的理由。这理由不说大家也清楚,是不是?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