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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省民政厅新政:公共墓地政府统一定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1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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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公共墓地价格管理,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同时明确,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的公共墓地,在收费上适当考虑利润。

  公共墓地如何收费?

  政府统一定价

  公共墓地的价格管理范围包括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下同)和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下同)的使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公墓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的为城镇居民及其他规定对象死亡后提供的公共墓地;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根据新政,不管是公墓还是乡村公益性墓地,都实行政府统一定价。

  收费标准怎么来的?

  包括成本、税金、维护费三类

  公共墓地的使用价格,主要包括成本、税金和预留维护经费提取率三类。

  预留维护经费提取率具体是多少,由价格专管部门定。

  对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参与举办、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公墓,其使用价格可根据政府与民营资本的投资比例等情况适当考虑利润。

  成本价格包括哪些?

  土地费、墓穴建设费等4项费用

  公共墓地使用价格构成中的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体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附属配套设施费用(公墓配套的道路、墓区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

  公共墓地相关服务中的公墓维护,使用价格中已提取预留维护经费的,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得收取公墓维护费;规定使用期限满后,或使用价格中未提取预留维护经费的,可按规定收取公墓维护费。

  还需留心的一点是,用户已缴纳公墓维护费或公共墓地使用价格中已包含提取预留维护经费的,墓穴的正常维修费用应由公墓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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