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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货车司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停车,离开后车辆滑行翻落路外,撞坏路边房屋并导致车辆损坏。他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
去年6月,车主汤某雇请司机曾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至梅县南口镇一石场。曾某停车后即离开。此时,这辆无人驾驶的货车突然自行滑动并翻落路外,撞坏路边房屋并导致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曾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停车,对该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车主汤某赔偿了房屋财产损失,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31680元车辆维修费。汤某于同年12月向梅县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认为,原告的货车是在无驾驶人操作时自动滑行,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该情形明显属于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范围,故其不应对车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梅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作明确说明,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向原告单独就保险条款中免责部分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遂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车辆损失范围内赔付3万余元维修费给车主。(碧帆志雄 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