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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09: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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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喻莉萍)市消委会昨日发布公告,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据了解,监督员主要负责向消委会检举、揭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偿、义务地为消费维权工作服务,并在市消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参与消委会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

  报名条件:

  1.熟悉相关行业,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知识能够胜任义务监督工作;

  3.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报名截止日期:4月26日

  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本人到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及各镇街分会办公室报名,并提供一寸电子照片。

  ②电子邮件报名。登录东莞市消委会消费维权网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审批表》,连同电子照片发送至市消委会电子邮箱:dgjdy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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